我給他1美元;然后他幾乎同時把我的需求告知5米開外的另一個門童,后者飛快地攔下一輛紐約標志性的黃色出租車把我們引入車內,告知司機目的地,我又給他1美金;最終司機把我們既穩(wěn)又快地送達目的地廊檐下,我當然會欣然給他車資10%的Tips。
管中窺豹,這無疑是一種公平對等的交換。
也許我不需要排隊,就能第一個得到我要的出租車;也許仍然要排隊,但我得到了他們更多的熱情,溢出的善意,親切的笑臉,誰知道呢?
我們應該為美好的有價值的東西有所付出,價格體現(xiàn)價值,金錢又作為價格的變現(xiàn)形式,小費是與主體購買并存且不可分割的價值體現(xiàn)。
美國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在他的《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一書中指出,人類作為個體在行動時遵循的是理性原則,以及對他人需求的切身感受,這讓我們超越了自身固有的自私和偏見,成為有道德的人。
真是這樣嗎?
小費如同慈善一樣是否除了“價格重構”,還具有“溫情效應”的價值重塑呢?
我們知道,寬泛的動機是慈善行為的標簽。
人們希望自己的生活有些積極意義;
期望感受到與他人的聯(lián)系;
希冀為自己過往的負面行為尋求平衡感,抵消愧疚感,追求豁免;
有人希望再分配自己的財富,滿足公平感或政治動機;
也有人期待自己的善舉能為人所知,提升社會地位,實現(xiàn)自我滿足感;
對有些人來說,能以這樣他們認為正面的方式影響并改變周遭的人,也試圖以此讓受益人變得更像自己一樣,達成“身份認同”。
宗教,責任,補償,炫耀,內疚等等其他因素
。。。。。。
所有這些動機如同小費一樣很難被衡量,極不容易被量化。很難說付15%的小費與付18%的小費原因動機有何不同。
很多人相信,應該放棄小費而利他主義至上,利他主義意味著善良,仁慈或尊重他人。而俄裔美國哲學家安·蘭德女士認為事實上正相反:利他主義倡導自我犧牲,也倡導為了某種“公共需求”而犧牲他人,它把他人當作祭品。假若人人無私為公,人人都棄利而無我,那么公又為誰,誰又為公?
自私自利是人生存的前提,而利他主義是個人行為的選項。追求個人利益和幸福是每個人的最高道德目標,難道不是嗎?
我在科羅拉多河巡游結束時因為沒有零錢,給了美國船夫20美元小費,其實只要5刀即可,我完全可以讓他找零,但是我沒有這樣做,我被他熱烈的擁抱所震撼,被他對我的善意的嘉許所感染,理性在此一文不值。
亞里士多德關于“人是理性動物”這一定義如今備受抨擊。
毫無疑問,我們感到自己似乎是在不斷做出選擇,似乎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們是一種物質性存在的想法還沖擊著我們長久以來一直秉承的觀念——肉體與思想是截然不同的。
即使是兒童,他們也相信自己與他人并不僅僅是受控于物理法則的軀體,同時還是彼此獨立,是有自我意識的個體,超然于物質世界之外,無拘無束。
心理學家不斷證明理性是一種幻覺,我們的理性思考能力只體現(xiàn)在生活的最基本方面。
比如你渴了,不會聽之任之,一定會去倒一杯水;我們不會允許孩子去點燃煤氣灶;我不帶駕照就不會在紐約租車自駕……
然而真相卻是:即使是宣稱最無私,最公平,最理性的人也會根據(jù)性別,膚色,個人經歷,語言,外貌等等一系列參數(shù)做出假設,而這些假設會產生現(xiàn)實后果。
它們影響著雇主對求職者的評估;
它們引導孩子接近一些人而遠離另一些人;
它們讓我決定在紐約問路時是找一位白人還是黑人;
支付小費表象上看確有參數(shù)或量化規(guī)則,實質未必,其中必定浸潤著人類的情感,愛意或不滿如影相隨,它是人類文明進化的產物,是人類對自由幸福追求的體現(xiàn),也是實現(xiàn)相互尊重,彼此合作,并且滿足自我的絕佳方式。
最近我在閱讀的約翰·厄普代克的小說《兔子安息》中,兔子跟他的朋友查理談起查理最近的手術有這么一段:
“豬瓣膜,”兔子強忍著惡心,“感覺糟嗎?他們劃開你的胸膛,然后用機器給你輸血?”
“小意思,你被麻昏了,用機器給你輸血有什么問題啊?不然你以為自己是什么?”
上帝創(chuàng)造,并將不滅靈魂注入其中的獨一無二的物種,真與美的載體,善與惡的戰(zhàn)場,見習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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